根据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第七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于7月22日通过了《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随后,我会启动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8月10日,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水环所、河北飞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到我会就科技成果评价申报相关工作进行座谈,学会总工胡文庆、固废分会秘书长刘敏、学术部主任魏亮、编辑张学良等陪同座谈。双方就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程序、内容、作用及如何申报等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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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8 14:16:21
根据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第七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于7月22日通过了《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随后,我会启动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8月10日,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水环所、河北飞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到我会就科技成果评价申报相关工作进行座谈,学会总工胡文庆、固废分会秘书长刘敏、学术部主任魏亮、编辑张学良等陪同座谈。双方就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程序、内容、作用及如何申报等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