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技能人才队伍水平,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举办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工业废气治理工、工业废水处理工、碳排放管理员、生活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废水处理工: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工业废气治理工: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碳排放管理员: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生活垃圾处理工: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技师、高级技师个人技术总结
4、身份证复印件;5、学历证明;6、参保证明(养老保险);7、二寸彩色电子照片(姓名-身份证号)(14-15kb);
8、职称证明。

联系方式:马老师 0311-87801729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是河北省人社厅公布的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常年开展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工业废气治理工、碳排放管理员、生活垃圾处理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认定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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