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为做好特殊管控时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发布了相关文件及企业清单,要求各市督促清单中的持证企业,提交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将文件中相关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2022年1月6日,我会在接到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排污许可证变更技术支撑的任务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统一的技术培训,根据本次文件要求确定了审核重点和技术要求,统一了审核标准,制定了工作计划,并于1月10日进驻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对清单中持证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正式开展审核工作。
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清单中1230家企业(后经核实实际为1237家企业)需在1月20日前全部审核完成。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的安排部署,学会与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采取超常举措、全力推进工作落实,提前2天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1237家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

此次合作加强了学会与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的交流沟通,为学会今后与政府部门的服务提供了质量保障,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